醫療器材一次性耗材不可以重復使用,不然非常容易導致互相污染或二次感染,乃至導致不能預料的嚴重危害。殊不知,在權益迫使下,有的人卻挺而走險,不管不顧患者身心健康,將一次性診療耗材重復使用。前不久,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一起涉及到重復使用一次性手術專用型耗材的案子開展了二審判決,兩位醫師因犯市場銷售不符合規定的醫用器材罪,各自被判刑期二年零十個月和一年零八個月。
一次性高值醫用耗材若被重復使用,能夠 讓違規行為者得到極大的不法權益。例如在這里起案子中,一次性冷藏消融針一根的價錢為9000多元化,重復使用一次,就代表著要多收9000多元化。涉案人員的兩位醫師應用不上50支,卻為212人數干了手術,共扣除603支的花費近600萬元。小小消融針,不法盈利卻這般之大,真可以說針尖大的窟窿,能漏過斗大的風。
除開圖利,圖方便也是耗材失守“一次性”道德底線的關鍵緣故。17年,浙江省一家醫院門診的醫護人員在實際操作中重復使用一次性塑料吸管導致交叉式環境污染,造成一部分治療者感染艾滋病病原體,這起重特大醫療事故,一度引起社會發展對一次性耗材重復使用狀況的普遍關心。
耗材“一次”變“數次”,監管起來十分困難。手術關起門來開展,不要說外部監督工作人員,即使與手術不相干的醫護人員,也不可以隨便挨近手術臺,在這里情況下,醫師的一個動作,就可以進行“掉包”,用應用過的舊耗材替代新耗材。不法盈利極大,監管又存有盲點,兩層面融合在一起,足夠讓一些人挺而走險。
實際上,有用的監管方法并不是沒有,僅僅還必須建章立制,產生固定不動方式。例如,手術室盡管“閑人免進”,但每臺手術都裝有器械護士,器械護士的重要職責,是在手術前后左右,逐一核對每樣擺上手術臺的器材和耗材,那樣做的關鍵目地,一是防止手術化學物質遺留下到病人身體,二是查詢器材和耗材是不是符合規定。倘若在這個基礎以上,進一步確立器械護士具備監管一次性醫用耗材的崗位職責,就可以將監管的觸須伸到手術臺子上,監督者就在身邊,手術醫師動手腳的較難。
更有用的方法是,讓每一個醫用耗材都具備獨立的電子器件監管碼,以此對耗材的流入開展追蹤,并依據所產生的互聯網大數據,創建耗材信息化管理追朔管理體系,隨后將之統一列入到醫療保險單位的監管范疇。若這般,不但一次性耗材不斷應用非常容易敗露,并且虛開發票等個人行為都沒有實際操作室內空間。
不斷應用一次性耗材,不但讓病人掏錢買到“舊貨”,并且讓醫保基金反復付款,是對病人和醫保基金的雙向傷害。完善醫院管理,頒布目的性標準,大幅度減少高值耗材價錢,讓重復使用盈利顯著降低,將一次性耗材列入醫療保險監管的關鍵名冊、應用信息科技發覺掩藏的內幕等措施,均有益于減少監管難度系數、清除監管盲點,進一步維護保養診療和醫療保險兩層面的安全性。 (時本)